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2020-07-29 浏览次数:158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8月,为重庆市*直属的承担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同时挂“重庆市地方*局”、“重庆市船舶检验局”的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定编,合署办公。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港口、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含渔船)检验、地方*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二)承担港口管理的事务工作。

(三)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地方*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六)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七)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八)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九)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十)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十一)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纪检室)。

(三)法规处。

(四)财务处。

(五)港航发展处。

(六)港口处。

(七)航道处。

(八)运输处。

(九)*处。

(十)船舶检验技术处。

(十一) 科技信息处。

(十二)综合应急处。

(十三)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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