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有哪些形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公司分立通常签订分立协议,协议各方应当遵循协议的约定,严格、准确履行分立协议中的和义务,否则将导致纠纷发生。
公司分立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请求确认公司分立决议无效或不成立。请求确认分立决议不成立应当具有公**解释四*五条列举的五种情形之一。二是请求撤销公司分立决议。股东依据公***22条*二款提起的撤销决议请求前提是具有股东资格,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不予支持。三是请求公司因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且未尽法定通知、公告义务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四是请求公司因分立导致的债务清偿。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延续发展过程中,有的集团公司为了**发展某一品牌产品,会分立出来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司;有的公司业务跨区域比较广,为了方便管理和业务布局,也会分立设立几个区域性的公司;有的公司为了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也会进行公司分立行为。所谓公司分立,是指公司*进行清算程序,依照公**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将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