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尽职调查后,发现特定*债权人对目标船舶享有船舶**权。可根据债权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继续交易。
1、如继续交易的,则在船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何处理该*债权,如要求出卖方立即清偿债务,并提供第三方就债务清偿责任进行担保;
2、要求以船舶价款的首付款直接清偿该债权,或以第三方账户进行资金监管,从而确保在买受方解除买卖合同时,已付价款可顺利退还。
3、申请*公告该船舶转让,对**权依法进行催告。船舶**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船舶**权的,船舶**权消灭;
4、约定船舶**权如**过一定金额(如船舶价格的50%),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
了解船舶状况的主要途径包括:现场查看(实物和证书),到相关的船舶检验部门、*部门了解船舶的实际登记情况,通过船舶的承租人了解船舶的实际性能,等等。目前在航运比较发达的地方,可以委托船舶经纪人寻找合适的船舶,或者对有意购买的船舶进行专业的了解。
拟定船舶买卖合同,可以借鉴一些船舶买卖合同范本,这些范本一般在网络上都可以检索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后使用。当然的方式还是委托专业的法律人员拟定船舶买卖合同,以有效地风险,限度维护自身的权益。
由于船舶买卖合同的标的多数情况下是二手船舶,买方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尽管在检验船舶时小心仔细,也难免存在一些疏忽。有些船舶需要一段时间的使用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老龄船舶,经过多次流传后,船舶的一些原始状况已经难以确定,潜在的风险比较大。这时候,买方应当尽量争取在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条款,基本内容是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船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必须维修方能继续运营,或者存在不适航的潜在缺陷,被主管部门处罚,买方凭合法检验证明以及维修记录、主管部门整改或者处罚决定,买方有关向卖方索赔,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还可以约定,船舶价款的一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作为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质量责任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