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业务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此业务涉及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运营环节多,本着安全、效益*二的原则,防范风险是要务,在规范中发展。为了控制质押监管业务风险,对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进行分类分析并且确定具体项目的风险等级和风险点,以提出控制措施,确保该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控制实行二级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通过制定标准的三方协议和配套监管流程控制法律风险,以控制运营风险为主,检查监督;具体质押监管项目的责任人,下属各级人员跟踪每一个风险环节,控制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业务风险。
什么是质押监管?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贷款。质押监管业务一般涉及到三方,即贷款人(客户)、金融机构(银行为主)和物流企业(监管方),通俗地说,就是贷款人把质押物寄存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物流企业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对客户的货物进行监管;当客户需要提货时,只需要出具金融机构的放行条就可以获准放行。
·企业信用风险:如果选择的客户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不好,将来回款的可能性就会很小,使银行和监管企业都遭受损失.
·质押商品风险: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涨跌幅度和质量的稳定状况都是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仓单是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有些时候往往忽略了仓单不规范所带来的风险.
·应注意提单风险.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取的情况,要依据借款人和银行共同签署的”仓单分提单”释放,同时按照仓单编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台帐,每释放一笔,就要在相应的仓单下作销帐记录,直至销完为止.
·只有出质人合法占有的货物才能够出质,由于质物的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发生问题,不能有效对抗*三人,从而导致质权人的债权不能履行而发生的风险。我方协助银行确认货权过程中,承担着审查质物合法占有的责任,如果辨别货权证明失误,就会产生风险。
质押监管的由来
出质人(货主)需要更多在库商品,需要融资;
质权人寻找融资客户,而且风险需要降低;
监管方监管出质人(货主)融资商品替质权人把控风险,并且承担风险,三者合作产生质押监管业务。
以商品车为例:
4S店经销商需要更多在库商品,需要融资;
银行寻找融资客户获取利润而且不想承担风险;
第三方监管有行业经验替银行来承担风险并收取一定费来获取利润。三者合作产生质押监管业务,质押监管员岗位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