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单放货引起的纠纷时有耳闻,既有**贸易和海运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因素,也有货代行业鱼龙混杂、层层转委托导致交付货物环节失控的个别特殊情况。风险客观存在,无单放货发生后,发货人、合法持单人可向责任主体追究无单放货损失赔偿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中,判断承运人是否已向非正本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核心是货物支配权是否发生转移。
什么情况构成无单放货初步证据?
集装箱整箱运输的,一般目的港拆箱构成无单放货初步证据;拚箱运输的,除拆箱证据外,还需结合收货人确认已提货的相关证据;大宗商品散货运输无单放货情况较少,一旦发生,可通过船舶卸空、确认收货、第三方仓储等证据来证明。
记名提单,可以无单放货吗?
承运人对记名提单仍须凭单放货。美国或者南美智利、阿哥廷国家有关记名提单可以无单放货的规定,在中国*难以得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