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责任险为责任险的一种,其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对外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投保人购买该保险的目的在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风险;货物运输险为狭义财产险,保险标的为所运输的特定货物,即购买该保险目的在于补偿特定的货物损失。
在不考虑保险合同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诸如放弃对投保人追偿;承运人作为被保险人等),一般货物运输险的被保险人为货主,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键性问题为货物受损价值的确定问题。而承运人为自身投保(被保险人为承运人自身)物流责任险则可以有效避免上述货物运输险给承运人带来的风险。但该保险因其“责任险”的性质,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一种特有的法律义务,即就其在保险事故中对外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积极抗辩的义务。
我们可以从下表中更直观地比较货运险和物流责任险的区别。
如何办理保险索赔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时,在办理保险索赔时,需经过下列程序:首先,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单据: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装箱单、向承运人等*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电函或其它单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造成的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货损货差证明、索赔清单。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交付清单后,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除有权解释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均为无权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均可对保险条款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对于这些解释,*在判决时可以参考,但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般社会团体、*学者等均可对保险条款提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对于这部分的解释,一般称为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同样只能作为仲裁、审判过程中的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