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出质人的质押监管业务为一个项目;一个出质人同时与两个质权人合作质押监管业务, 为两个项目;一个市场内有多家出质人操作质押监管业务的为多个项目;一个出质人有多个监管地点的质押监管业务,如果签订一个合同的,计为一个质押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计为多个质押项目;
质押监管业务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此业务涉及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运营环节多,本着安全、效益*二的原则,防范风险是要务,在规范中发展。为了控制质押监管业务风险,对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进行分类分析并且确定具体项目的风险等级和风险点,以提出控制措施,确保该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控制实行二级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通过制定标准的三方协议和配套监管流程控制法律风险,以控制运营风险为主,检查监督;具体质押监管项目的责任人,下属各级人员跟踪每一个风险环节,控制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业务风险。
“融资难”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动产质押监管作为一种将物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创新业务模式,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境况。同时,由于动产质押监管涉及多方法律关系,也较易引发纠纷。
控制措施:
· 这个风险一般在监管协议中约定由出质人承担,质权人有责任对质物所有权进确认,公司质押监管部要求各个单位不承担质物合法性检验的责任。
· 如质权人要求监管方协助进行质物合法性检验,应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责任,质权人应提供合法性检验的方法,监管方按照质权人的要求进行。我们应该全面审核的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评价出质人的资信,由出质人提供合法的货权证明、质量证明和《承诺书》或者在上加盖货物质押印章,出质人应出具下列文件资料:
· 铁路运达的货物。铁路运单、购货合同、购货(或货权证明)、货物的材质证明、货物检验报告、入库验收单以及银行需要的其它资料。
· 汽车运达的货物。汽车运单、购货合同、购货(或货权证明)、货物的材质证明、货物检验报告、入库验收单以及银行需要的其它资料。
· 进口货物。购货合同、信用证、船运单、进口货物完税证明、进口货物商检证明以及银行所需要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