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
公司分立通常签订分立协议,协议各方应当遵循协议的约定,严格、准确履行分立协议中的和义务,否则将导致纠纷发生。
公司分立通常会减少注册资本,故被分立公司须依减资规则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被分立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存续的公司连带承担,除非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书面约定。公司在分立过程中违背上述规定较易引发相关诉讼。
按照公**规定,公司分立由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应以特别多数通过并作出决议,有限公司的分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的分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分立决议应对被分立公司的资产分割、债务承担、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变动以及分立公司支付的股权或非股权对价如何分配等事项予以规定。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请求*撤销,*应当予以支持;但仅有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不予支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分立决议存在未召开董事会、未表决、参会人数或表决权不符合法律或章程规定等情形的,当事人有权主张分立决议不成立,*应当予以支持。
分立决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有权请求*确认分立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