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方将其依据合同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
《合同法》*八十条款有关“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债务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内部效力: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享有债权债务,受让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成为新债权人;从随之转移,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2、外部效力:债权让与成立并一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只能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对抗受让人;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法定抵销权对抗受让人。
签署债转股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转股企业、转股企业股东共同签署,协议明确约定拟转股债权数额、债权作价金额、转格及出资/持股比例等商业条款、股东、实施程序、股权退出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
4、履行登记程序:增资决议作出后30日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