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的由来
出质人(货主)需要更多在库商品,需要融资;
质权人寻找融资客户,而且风险需要降低;
监管方监管出质人(货主)融资商品替质权人把控风险,并且承担风险,三者合作产生质押监管业务。
以商品车为例:
4S店经销商需要更多在库商品,需要融资;
银行寻找融资客户获取利润而且不想承担风险;
第三方监管有行业经验替银行来承担风险并收取一定费来获取利润。三者合作产生质押监管业务,质押监管员岗位由此产生。
质押监管业务监管方的职责:监管方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管。质押物在质押期间的提取,必须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监管方通过保管或委托保管质押物承担控货责任。
什么是质押监管?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贷款。质押监管业务一般涉及到三方,即贷款人(客户)、金融机构(银行为主)和物流企业(监管方),通俗地说,就是贷款人把质押物寄存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物流企业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对客户的货物进行监管;当客户需要提货时,只需要出具金融机构的放行条就可以获准放行。
·企业信用风险:如果选择的客户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不好,将来回款的可能性就会很小,使银行和监管企业都遭受损失.
·质押商品风险: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涨跌幅度和质量的稳定状况都是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融资难”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动产质押监管作为一种将物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创新业务模式,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境况。同时,由于动产质押监管涉及多方法律关系,也较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