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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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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重庆市 江北区 江北嘴国金中心1号楼9楼
  • 姓名: 陈静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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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快速办理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3-03
  • 阅读量:100
  • 价格:500.00 元/箱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箱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重庆江北  
  • 关键词: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

    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快速办理详细内容

    《合同法》
    *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共和国合同法》*八十条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方将其依据合同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
    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履行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问题,《*共和国合同法》*八十条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可见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并不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只要债务转让协议本身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该协议有效。
    其次,在认定债权转让通知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时,应当将债务人是否知晓以及能否确认债权转让事实作为认定债权转让效力的关键。在可以确认债权转让真实性的前提下,不应否定受让人为该通知的法律效力。受让人直接通过向*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的,亦可认定为通知债权转让的一种方式,在相关诉讼材料送达债务人时,该债权转让通知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璧山债权转让律师团队
    由于债权转让过程中关乎债权出让人、债权受让人、债务人、担保人、回购人等多方的义务,涉及转让的有效性、通知方式、管辖、诉讼时效、诉讼和执行主体变更、从转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在实务中往往会引发诸多纠纷,导致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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