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1.文释原则
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如果同一词语出现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释应一致,术语应按本行业的通用含释。
2.意图解释原则
指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一般只能适用于文义不清,条款用词不准确、混乱模糊的情形,解释时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文字、订约时的背景、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推定。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如何规定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管辖。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管辖。
物流责任险为责任险的一种,其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对外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投保人购买该保险的目的在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风险;货物运输险为狭义财产险,保险标的为所运输的特定货物,即购买该保险目的在于补偿特定的货物损失。
在不考虑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诸如放弃对投保人追偿;承运人作为被保险人等),一般货物运输险的被保险人为货主,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键性问题为货物受损价值的确定问题。而承运人为自身投保(被保险人为承运人自身)物流责任险则可以有效避免上述货物运输险给承运人带来的风险。但该保险因其“责任险”的性质,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一种特有的法律义务,即就其在保险事故中对外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积极抗辩的义务。
我们可以从下表中更直观地比较货运险和物流责任险的区别。
如何办理保险索赔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时,在办理保险索赔时,需经过下列程序:首先,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单据: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装箱单、向承运人等*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电函或其它单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造成的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货损货差、索赔清单。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交付清单后,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
http://ghlvsws.b2b168.com
欢迎来到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国金中心1号楼9楼,联系人是陈静。
主要经营重庆海商法律师-陈静律师,专业办理*海商案件,擅长处理船舶纠纷/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贸易共同海损/*侵权责任等*海商法律问题。。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重庆海商法律师,重庆船舶纠纷律师,重庆*海商律师,重庆船员纠纷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