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律师办理海商案件,擅长处理船舶纠纷/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贸易共同海损/侵权责任等海商法律问题。
在法律适用部分,还应当正确掌握因不同原因造成船舶触碰事故引发侵权纠纷时应当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根据*《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船舶触碰是指船舶与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接触并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例如船舶触碰港口设施或者码头等。导致船舶触碰事故的原因很多,包括由于船舶之间发生碰撞导致船舶触碰码头,或者由于单船驾驶过失导致船舶触碰码头等。对于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应当如何确定碰撞船舶对触碰事故的赔偿责任,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船舶碰撞造成触碰事故,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由碰撞船舶对触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种意见认为船舶触碰码头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侵权,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由触碰船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触碰损害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应当按照海商法*八章的规定由发生碰撞的船舶按照碰撞责任比例对触碰承担比例赔偿责任。我们认为,虽然海商法*八章是对船舶碰撞作出的规定,而并未对船舶触碰作出规定,但是根据海商法百六十九条*二款的规定,碰撞造成*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过其应当承担的过失比例。因此只要船舶触碰是由于船舶碰撞造成的,船舶触碰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因碰撞造成的*三人的财产损失,就应当按照海商法*八章的规定确定碰撞船舶的比例赔偿责任。但是对于非因船舶碰撞导致的船舶触碰案件,由于并不涉及船舶碰撞,不能适用海商法*八章的规定,而应当按照一般侵权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确定触碰船舶的赔偿责任。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下称简称“规则”)是防止船舶碰撞事故、**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法规,是一个预防和避免海上船舶碰撞的国际性公约,给判明海上的碰撞事故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保证安全航行基本的一个规则,船长、驾驶员和所有船员在驾驶和管理船舶方面应严格遵守,烙尽职责。
在发生船舶碰撞后如何保存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船舶碰撞案件处理中,即使对方船承认承担全责,但在碰撞范围、受损程度、有无外因等方面也可能会存在争议。故对船公司来说,如何保存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今世界贸易总量的大约98%的运输都是由海运完成的,而一起船舶碰撞纠纷具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到船舶、船员、人身伤亡、货物损失、船舶修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海难救助、保险等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关行政部门因为影响而不能及时对海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机构或公估公司不能评估碰撞损失时,为航运企业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好船舶碰撞纠纷,限度地维**运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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